台灣也有「審批」制度!文化部5月4日寄出通知,要求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等多個圖書公會、協會轉知各出版社會員,出版陸方授權書籍須依據《大陸許可辦法》送文化部審查並經許可,否則不得出版,違者處行政處分。此令一出,引發出版業者譁然,認為不但擾民,而且嚴重違反言論自由。

19出版社被指違法

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表台灣運彩線上下注示,這是開放交流以來行之有年做法,不是新規,政府並未緊縮大陸出版品來台。文化部長鄭麗君則表示,文化部並無加強審查之規畫,盼外界勿誤解,出版業界如有所疑慮,將邀出版界溝通討論。

據了解,文化部日前辦理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甄選,發現參選作品中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,未依《大陸許可辦法》向文化部申請許可就出版,違反相關規定,目前先「從寬處理」不罰,但也不得申請優良讀物。之後才行文各單位。

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台灣運彩盧欽政表示,出版作業一般取得授權便到國家圖書館申請ISBN即可出書,不論英、日、法文書皆然,大陸書也由此「取得身分證」,卻仍可能被要求下架、回收甚至銷毀,不禁質疑:「《出版法》都廢了,違反言論自由的這個辦法難道不違憲運彩線上申請多久?」

台灣運彩事先設定總投入成本,控管風險,在賭場中,有一句話這麼盛傳:「不怕你贏錢,只怕你不玩。」莊家與玩家的最大差別,是每位玩家的籌碼有限,博弈過程中,一旦玩家不小心「梭哈」,就可能導致無法翻身。相反的,即便你是億萬富翁,莊家在每場賭局都會設定停損點(例如台灣運彩的單筆投注,最高中獎金額為 2000 萬元),更直觀來說, 連資本雄厚的莊家,都會評估風險,玩家更要有相同的危機意識。最簡單的做法,就是提前控管「進場籌碼」。 例如這次世足 8 強後的賽事,你只設定花 8000 元來投注,不再加碼。接著,你可以根據 8 強後有 8 場比賽、拆分每場只投注 1000 元,幫助你分散風險。設想,如果你的預測準確度高達 80%,但在第一場賽事就投入所有籌碼、落得 20% 預測失準的結局,也沒有籌碼可以翻盤了。掌握遊戲規則,才能看清投報率,每一項決策,都會得到對應的結果,想提高勝率,就是先分析「結果的好壞」。以運彩來說,玩家應先計算,投資報酬率有多少?有些人可能以為,只要一直買強隊,或是長期預測準確度超過 50%,就會提高勝率,但實際上這可能是決策中的「主觀盲點」。通常,博彩公司賽前會調整「讓分」(spread),來平衡強弱隊的關係,例如 A 籃球隊實力出色,球迷都看好他們能贏 B 隊,這時開盤者將設定一個標準值,像是 A 隊「讓 10.5 分」,也就是 A 隊最後必須贏 11 分以上,買 A 隊的玩家才能獲利,這時候,其實買 A 隊與買 B 隊的獲勝機率,都會接近 50%。進一步來看,每一次決策結果,還會受選項的「賠率」影響。以台灣運彩來說,當投注選項只有 2 個(例如足球中,兩隊進球數合計是 2.5 顆以上或以下),兩邊的賠率大多分別是 1.75 倍,意指投注 A 選項 100 元,過關後只能拿回 175 元(含本金)。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玩家每場投資 100 元,經過 100 場後,總成本為 1 萬元,假設勝率是 50%,卻只能拿回 8750 元(每場贏回 175 元,乘以 50 場)。只有當平均勝率高於 58%,才會開始獲利(每場贏回 175 元,乘以 58 場等於 1 萬 150 元)。 換句話說,你必須意識到,如果只是盲目跟風、對賽事的規則不夠熟悉,長期下來,就等於做出「失敗決策」。

學者痛批走回頭路

淡江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楊宗翰表示,「台灣以文化強者自居的此刻,最令大陸文化人羨慕的便是出版自由。」楊宗翰指出,送審等於是走回頭路,只是顯示我們有多麼畏懼大陸洗腦,但其實年輕讀者自有主觀判斷,「出版是可以作為文化大國的重要資本,政府管越少越好。」

掃葉工房負責人傅月庵便指出,台灣過去「驕其鄰人」的便是「我們不搞審查那一套」,此時此刻文化部在這件事上最好的做法,應是提出修法,而不是依法行政。

是否修法看陸委會

文化部人文出版司司長朱瑞皓表示,這跟言論自由是兩回事,部裡面從來都沒有進行思想言論審查,「基於許可辦法,只要大陸書籍都得到部進行許可,但是文化部從來沒有組過審查委員會,或者是評選委員會來進行內容上面的審查。」

朱瑞皓表示,這個許可動作有它的意義存在,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,兩岸關係必須對等,但如果各界都認為擾民,未來要不要修法,這得看陸委會的決議,因為主管機關是陸委會。

「過關/組合」,由「什麼×什麼」來表示。前頭那個數字,運動彩券中代表你選了幾場賽事;後頭那個數字,表示下了幾注。像3×1,表示你下了1注由三場比賽串在一起的組合;金額就是你在「每注投注金額」裡劃記的那些。這好像還不太容易懂。好,像4×5,表示你選了四場比賽,投了5注。就用A、B、C、D來代表這4場比賽吧──意思就是共有ABC、ABD、ACD、BCD、ABCD五種組合。其中任何一種組合對了,都能拿錢。依此類推。所以,如果你曾迷惑過,那只要培養起:在讓分與大小上,「最少3場比賽成為1個單位;而這3場賽事結果要完全符合你預估才成立」這種觀念就對啦。所以4×4就是選了4場比賽,由4組三星組成;4×5,則多了一組四星。也就是說:如果你天縱英明,選了6×42呢?這就代表你選了6場比賽來猜結果;然後組合成20組三星、15組四星、6組五星、1組六星。任何一組對了,都能拿到該組應拿的錢。當然,每組裡的每場比賽都要猜中,該組才算贏哦!三星,就是3場全中;四星,就是4場全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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